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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征地强拆案件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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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务乡八户农民土地被强行推毁。八户村民均委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郝剑锋律师维护其权益。 接受委托后,律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参与推地的行政行为违法。 大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鉴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主题背景下,此案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新华社总社、北京分社、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正义网等多家知名全国的媒体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在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与农民协商,增加了补偿。在增加补偿后八户农民撤回起诉。 附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蒋先生 男 汉族 1950年9月3日生 被告: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学军 职务:镇长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 联系电话:89281236 诉讼请求: 一、 确认被告于2010年8月10日推毁原告承包地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 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三、 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0年8月10日上午,被告在没有通知土地承包人的情况下,突然指挥人员驾驶推土机冲进原告的承包地。闻迅起来的原告及其家人对这一暴行予以制止。但被告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听,而是继续指挥推土机推毁承包地上已经果熟的桃树和玉米。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在首都这个首善之区,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侵犯原告的财产,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特诉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