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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李维律师代理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案
编辑: 发布时间: 2014-04-06

    2010310日,最高人民法院向我所李维律师送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782号民事裁定书,就兰州华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甘肃隆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再审申请一案作出裁定,认为申请人兰州华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民诉法的规定,指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同时,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