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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尚继征律师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编辑: 发布时间: 2020-09-27

2020924日,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师尚继征律师受顾问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邀请,在呼和浩特市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图一:尚继征律师展开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以“《民法典》对银行业务影响之解读”为主题,分两个环节展开:

第一环节“绪论·《民法典》回答了时代之问和中国之问”,以《民法典》诞生的背景拉开了本次培训的序幕,以《民法典》中的“人”、“家”、“社会”、“国家”、“人类”、“自然”为切入点,对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重大意义、制度特色、创新点作了详细解读。


图二:尚继征律师讲解《民法典》各编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第二环节“民法典对银行业影响之解读”作为本次培训重点,分四个部分对本次培训主题进行了深度剖析:

第一部分是民法典总则对银行业影响之解读。从《民法典》所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对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绿色信贷进行了详细解读。

第二部分是民法典物权编对银行业影响之解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居住权、地役权、非典型担保、担保人之间追偿权、海域使用权、动产抵押规则以及抵押不破租赁规则等紧贴银行业务的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第三部分是民法典合同编对银行业影响之解读。对合同签名盖章、预约合同、格式合同、情势变更、代位权、推定保证期间等重要条款进行了讲解,并对《民法典》中对银行业务开展的有利变化及银行业务开展防范风险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四部分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银行业影响之解读。重点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作出的规定。并从信贷风险控制的角度,对银行工作实践提出了建议。

讲座内容干货满满,十分精彩。授课结束后,参与培训的人员表示对《民法典》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对以后工作中更好的防范风险、加强合规意识具有较高的参考作用。